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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袋戲(又稱布袋木偶戲、籠底戲、掌中戲)可說是一種古早動畫藝術,起源於中國大陸後在臺灣發揚光大的,是一種用木刻頭身布製的戲偶,配合音樂和唱腔來表演的地方戲劇藝術,尤其是民國50-60年代,雲洲大儒俠史豔文是1970年至1973年間,於電視播出的電視布袋戲,由黃俊雄領導的劇團所創造,曾經締造出收視率高達90%以上的紀錄。讓布袋戲在台灣的發展十分的蓬勃,一直到現在的霹靂布袋戲更是進化佐以特效聲音呈現出如同電影的戲劇效果,在台灣布袋戲在臺灣所扮演的角色,與宗教信仰、天地神人關係、經濟時令與文化價值的傳承相當緊密的關聯性。除了現在社會上除了霹靂布袋戲之外,仍有許多傳統布袋戲在廟會慶典時表演,一般傳統布袋戲大多在外搭棚演出居多,有的是設置在貨車上的舞台,直接車就定位展開組裝搭建而成,並且打上燈光大部分是平面彩繪的寺廟樓閣風格,另一種則其戲台多以木材雕刻,講究些者還要加上金箔。並且分為上下二層,上面叫頂篷,下面叫下篷,同時還‵有四根龍柱支撐。其搭架的方式是,先將下篷的舞台面架高四台尺左右,固定之後,再將龍柱連接上下的固定孔中,舞台面上還要架上兩塊官屏,變成三個小門,門上還要圍上小面簾,中間寫上團名,右邊寫出將,左邊寫入相,下篷內部底座內加裝一白布圍,用來放置戲偶。由於戲台兩邊還有兩個雕花鏤金的屏,遠遠望去彷若一間寺廟樓閣的縮影,因此布袋戲台又有彩樓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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